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资料 >> 资格认证 >> 正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两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中级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经济师资格。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可参加甲种考试(目前,乙种考试工作尚未进行,待国家人事部作出明确规定后再组织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初级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初  级
 经济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 级
 甲 种
 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
 专业知识和实务
 
乙 种 
 经济学
 企业管理原理
 
统计与会计知识
 市场营销
 
经济法
 经济数学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不同,分为工业、农业、商业、价格管理、工商管理、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5个专业。其中商业设商业管理和商业营销两个子专业;财政设财政和税务两个子专业;旅游设旅行社和饭店管理两个子专业;运输设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四个子专业。 

  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其学历、资历符合下列规定: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经济专业初级职务),并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土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以上所要求的毕业年限及工作年限均计算到考试当年年底。 
 

  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采取单科累积方式,每个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发给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六、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每次考试全部科目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不详┊2006-04-17】TAGS:
评论与咨询 内容报错
姓名: 电话: 邮箱: 地址:

  • ·本咨询平台是部分培训机构与本站指定的网上报名、咨询的专用平台,您可以通过此处提交您的信息,我们或该机构会根据您所提交的信息及时给予回复;
  • ·为了更好的问您服务,请填写您真实的姓名和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及时给您答复;
  • ·不得提交有关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对于违规者我们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若有任何问题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2008 www.0510ed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无锡培训资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AspArticle2.0 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