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职业指导员
(一)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书。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准备从事职业指导工作并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四)硕士(含同等学历)
(五)博士
——助理职业指导师
(一)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
2、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一年实习期满,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硕士(含同等学历)
(五)博士
——职业指导师
(一)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
2、担任助理职业师2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6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三)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5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书;
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四)硕士(含同等学历);
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
(五)博士
——高级职业指导师
(一)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9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
2、担任职业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9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三)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8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 书;
2、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四)硕士(含同等学历);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以上,胜任工作;
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五)博士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胜任工作;
2、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注:满足申报条件之一,即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申报职业指导师,高级指导师的人员,还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1)专门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的人员;(2)本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并达到申 报的工作年限要求;(3)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业务工作业绩和从事本职工作简历 证明。
报名办法:
参加《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请在考试前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对有关问题可咨询当地鉴定中心或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