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是指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
一、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本、专科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取得毕(结)业证书。
(3)本职业(专业)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
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
2.1市场调查分析
2.2营销策略与营销活动管理
2.3产品与价格管理
2.4渠道管理
2.5促销管理
2.6销售管理
2.7网络营销管理
2.8社交礼仪知识
2.9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证书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