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6]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现将我省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5月1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5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5月29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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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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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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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考试科目,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的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的具体事宜在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1、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略)